TU牙科(以下简称'本院')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并将尽最大努力确保用户在使用本院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提出了一般性规范,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收集、保存及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合法、正当的管理,以保障公共事务的合理执行及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信息主体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等权利。
如信息主体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等相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亦可向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纠纷调解。
本院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及其合法权益,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第1条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本院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1. 提供诊疗服务
预约、咨询及诊疗记录管理保险申报及费用收取投诉及咨询处理2. 客户管理诊疗历史管理复诊提醒3. (经选择性同意时)营销及广告活动通知治疗信息提供个性化咨询建议满意度调查线上定向广告(再营销)运营4. (经选择性同意时)术前术后照片广告使用发布于国内外广告平台官网展示5. 为外国患者提供诊疗支持提供翻译服务对接海外保险及代理机构处理海外支付※ 接收营销信息为可选项,即使不同意也不影响诊疗服务的使用。
第2条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① 必填项目
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或外国人登录证号码(仅限外国患者)联系方式地址诊疗记录支付信息※ 居民身份证号码仅根据《医疗法》用于保险申报目的。
② 选填项目电子邮箱是否同意接收营销信息SNS账号信息(用于咨询连接)术前术后照片(口腔及面部照片)③ 自动收集项目IP地址Cookies访问日志访问记录访问页面停留时间点击记录设备信息
第3条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1. 诊疗记录:10年(依据《医疗法》)
2. 消费者投诉记录:3年
3. 合同及支付记录:5年
4. 营销同意信息:保存至撤回同意为止(撤回同意后将立即删除,如法律规定需保存的,将在法定期限内单独保管)
5. 术前术后照片:保存至撤回同意为止(如已发布于广告平台,可能因平台政策无法即时删除,本院将采取删除申请等可行措施)
第4条 向第三方提供
本院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但在以下情况下除外:接收方提供目的提供项目保存期限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保险申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诊疗信息法定期限
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审核业务诊疗信息法定期限
检测委托机构检测实施姓名、检测信息达成处理目的时
海外保险公司 / 代理机构
(仅限患者请求或另行同意时)保险处理姓名、诊疗内容
※ 诊疗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将在取得单独同意后提供。保险处理完成时
第5条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本院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提升客户便利性,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将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运营,具体如下:受托方委托内容保存期限
알리는사람들(营销传播公司)短信发送合同终止时
株式会社 KakaoKakao通知消息及好友消息合同终止时
뿔소라工作室官网维护合同终止时
Supabase服务器托管合同终止时
DentwebCRM系统运营合同终止时
TUgether Co., Ltd.营销使用及活动通知、个性化广告与营销、推广信息传达直至撤回营销信息同意为止
第6条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事项
接收方传输国家传输项目传输目的保存期限
Meta Platforms Inc.美国Cookies、访问数据、术前术后照片
(仅限另行同意时)广告效果分析、术前术后照片广告投放达成处理目的时
Google LLC美国访问数据访问分析达成处理目的时
Supabase Inc.美国用户信息、服务使用信息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库运营合同终止时
TikTok Pte. Ltd.新加坡、美国、爱尔兰、马来西亚Cookies、IP地址、广告标识符、行为数据、术前术后照片
(仅限另行同意时)广告定向投放及效果分析、术前术后照片广告投放达成处理目的时
海外保险公司患者所属国家(传输时将通过单独同意书明确告知)诊疗信息保险处理处理完成时
※ 跨境传输将在取得信息主体单独同意后进行。第7条 在线行为信息收集及定向广告
本院为提供定向广告服务,在取得信息主体选择性同意后,收集如下信息:
① 收集工具
Meta PixelGoogle Analytics카카오 SDKTikTok Pixel② 收集项目
访问页面停留时间点击记录设备信息③ 使用目的
广告效果评估再营销广告广告活动优化④ Cookie拒绝方式
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Cookie的存储。(例如:Chrome → 设置 → 隐私和安全 → Cookie及其他网站数据)但在拒绝Cookie的情况下,部分服务功能可能受到限制。
第8条 CRM运营及数据分析
本院为进行客户管理及提升服务质量,运营CRM系统。① 使用目的
复诊提醒客户分群分析广告活动运营统计分析② 去标识化信息处理
为进行统计分析及服务优化,个人信息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后使用。但仅限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2规定范围内使用。③ 基于客户数据的定向广告
本院可将CRM系统中持有的客户信息上传至广告平台(如Meta、Google等)以进行定向广告投放,并将另行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第8条之2 术前术后照片的使用
① 本院可将术前术后照片用于医疗广告及宣传,并将取得单独书面同意。
② 使用条件
确认同一人标明拍摄时间在相同条件下拍摄注明可能的副作用遵守《医疗法》③ 信息主体可随时撤回同意。
④ 在撤回同意或达成使用目的后立即删除。
第9条 信息主体权利及行使方式
查阅申请更正申请删除申请停止处理申请撤回同意行使方式
到院申请电话申请邮件申请书面申请
第10条 安全保障措施
分级管理访问权限数据加密访问日志保存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部署安全防护系统
第11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CPO)
姓名:徐载源职务:代表院长联系方式:02-598-8896E-mail : tudental@naver.com
第12条 视频监控设备管理
设置目的:保障设施安全及预防纠纷
保存期限:14日存储位置:服务器机房安装位置:大厅及候诊区域处理负责人姓名部门电话E-mail
管理负责人徐载源审美科02-598-8896tudental@naver.com
访问权限人员金保曔TU牙科总负责人02-598-8896tudental@naver.com
第13条 视频信息查阅请求
信息主体可随时申请查阅或删除相关视频信息。
第14条 视频信息安全保障
个人视频信息将通过加密及访问权限控制等方式进行保护。
第15条 修订及生效日期
本政策自2026年2月23日起施行。